她爸媽車禍的事,她已經(jīng)報警了。
警方已經(jīng)介入調(diào)查,并且,上官牧朗也去幫她調(diào)查證據(jù)去了。
她要在傅遠周知道這件事之前,把傅嬌嬌定罪!
他們能猜到,車禍的事極有可能是傅嬌嬌做的,那么,傅遠周也能猜到。
傅嬌嬌畢竟是傅遠周疼愛了那么多年的女兒,如果傅遠周知道了這件事,傅遠周很有可能會替傅嬌嬌求情,請求夏暖暖不要讓警察介入調(diào)查,他們私底下解決。
如果他們私底下解決,夏暖暖就沒辦法讓傅嬌嬌付出法律的代價了。
這個結(jié)果,必定不是夏暖暖可以接受的。
可是,如果夏暖暖不聽傅遠周的話,執(zhí)意報警處理,兩個人就有可能吵架、甚至離心。
既然如此,就不如不告訴傅遠周。
她什么都不知道。
她不知道車禍的事和傅嬌嬌有關(guān)。
她只是想抓那個撞傷她父母的肇事逃逸者。
警察查到了傅嬌嬌,將傅嬌嬌捉拿歸案,與她無關(guān)。
而故意買兇傷人案,性質(zhì)惡劣,不在可以民事調(diào)解的范圍內(nèi),只要正式立案,公檢方介入,即便是受害者也無權(quán)銷案。
即便夏暖暖和她父母出面求情,傅嬌嬌也必定會接受法律的制裁。
必須說,夏暖暖是個很聰明的女孩子,走一步,看三步。
遇到個沒心計的女孩子,爸媽一出車禍,說不定什么都不想,立刻就給老公打電話,尋求支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