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庭審理那天,大批量的人涌入了直播間。
在法庭上,王向良拿出來了一紙合同。
“全福火鍋店,在最一開始我有30%的股份,原告的父親陳鵬安有百分之七十的股份。
陳鵬安去世之后,陳一格并沒有成年,所以我將店鋪的代理管理權拿了過來,并且答應陳一格,在她成年之后就還給她。
但是陳一格并不想要這些股份,她想要把這些股份轉賣給我,所以我們簽訂了另外一份合約。
在這份合約上,因為多年的情分,她把股份低價轉讓給了我,只保留一部分,能夠拿到分紅?!?
陳一格的情緒非常激動:“法官大人,他真是胡說八道!第1份合同是我簽的,第2份合同是我在沒有意識的情況下簽的!
他找人給我下了藥,按著我的手指按下的這份合同。
字也不是我簽的,是模仿的我的字跡!”
直播間的網(wǎng)友們都看呆了。
“我本來還站著王向良這一邊,但這個店鋪陳一格一點股份都沒有,就沖這一點,王向良絕對不是什么好東西!”
“還能這么操作?想想也是陳鵬安去世的時候,陳一格才剛剛成年,怎么可能突然把店里面的股份全都低價轉讓?”
“就看能不能拿出證據(jù)了?!?
法官也是考慮到這一點,問道:“如果像是原告陳述的那樣,第二份合同并不是你自愿簽約,需要出示足夠的證據(jù)?!?
“我當時毫無知覺,根本就不知道簽下了這么一份合同。雖然我剛剛成年,但我不是傻,這家店是我父親大半輩子的興趣,我怎么可能低價把它賣了?”
陳一格據(jù)理力爭的說道。
王向良露出來一抹隱秘的笑。_k